日前,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燕、青工委主任徐军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蓬资产”)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本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与要求,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根据达蓬资产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及整改方案,并完善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达蓬资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无反馈通过审核,再一次展示了本所律师在私募领域的专业与优势。
图为盈科宁波分所管委会主任陈燕律师
图为盈科宁波分所青工委主任徐军律师
盈科宁波律师将用更专业的水准,持续在私募领域深耕细作,拓展业务范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可以为更多的私募管理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