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双方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双方可以申请复核。那么,推翻交通事故审查申请的概率有多大呢?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推翻几率有多大
交通事故审查申请被推翻的概率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视情况而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审查必须在3天内进行。超过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受理。审查只能有一次,审查过的就是责任的最终认定。拒绝接受复检结论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起诉法院要求赔偿,主审法官可以在庭审时根据事实改变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但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的;
(3)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
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就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审查。
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并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结论。
5.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审查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公布审查结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采取其他合法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审查结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审查一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审查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并予以注销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双方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双方可以申请复核。那么,推翻交通事故审查申请的概率有多大呢?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推翻几率有多大
交通事故审查申请被推翻的概率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视情况而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审查必须在3天内进行。超过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受理。审查只能有一次,审查过的就是责任的最终认定。拒绝接受复检结论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起诉法院要求赔偿,主审法官可以在庭审时根据事实改变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但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的;
(3)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
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就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审查。
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并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结论。
5.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审查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公布审查结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采取其他合法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审查结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审查一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审查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并予以注销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