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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疫苗时间的牢骚之言

2024-12-26 2

对非法疫苗时间的牢骚之言

本文作者:于明 发布时间:2016-03-30


近段时间,“未冷藏的数亿元劣质疫苗流入24省”等令人毛骨悚然的新闻不断冲击着人们的神经。社区医院的门口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堆满了前来问询的家长们:正翘首以盼孩子降生的准父母们陷入了彷徨——等孩子出生以后,该如何接种疫苗?正在准备为孩子接种疫苗的父母们陷入了纠结——这个疫苗针打还是不打,打了会不会害了孩子?而已经为孩子们注射了疫苗的父母们则陷入了抓狂——我们家的孩子早就接种了疫苗,如何知道疫苗有没有问题?要不要补种,甚至会不会威胁到孩子的生命?

 

此次轩然大波的引起,源自于澎湃新闻一则《5.7亿元未冷藏疫苗流入18省,贩卖疫苗等于“杀人”》的报导,财新记者郭现中在2013年拍摄完成的一组有关疫苗问题的深度报道《疫苗之殇》又被发掘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将该话题推到顶峰。然而,据有关人士证实,事实上庞某及其女儿孙某非法经营疫苗是发生在2015年之前的事情,二嫌疑人及相关非法疫苗也已在2015年4月被查获,澎湃新闻是将2015年的旧闻,加上“杀人、致死”的字眼当成新闻发布,所谓非法疫苗事件不过是澎湃新闻的“标题党”造就,《疫苗之殇》与本次非法疫苗事件并非同一指向。还有医学专家称,非法疫苗并非假疫苗,而是正规疫苗厂家生产的合格疫苗,只不过未经过冷链储运、临近保质期,即使已经失效,也不代表“致命”,而且此次涉及的疫苗均是儿童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二类疫苗,也就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而不是一类疫苗,即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而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因此数量较少,危害不大。一时之间,剧情俨然有反转之势,人们似乎“恍然大悟”,原来非法疫苗也没那么可怕。

 

然而,事情就真的这么简单么?即便导致剧情反转的理由都是成立的,事情到此也绝不算完。3月22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次涉案价值约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如今总理也亲自发出指示,要求严查非法疫苗的流向,严厉追责。不作就不会死,庞某、孙某的行为无论构成非法经营罪还是其他罪名,都应该为其所犯下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然而,除了追责之外,人们依然会问的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这些非法疫苗是如何流入了正规医疗机构的?监管机关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以及如何规避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先来看看事件的严重性。3月19日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察局发布了《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下线线索193条,以及300名买卖疫苗的疫苗名单,线索涉及24省,涉案金额达5.7亿元。24个省,试问偌大一个华夏,我国一共才多少个省?5.7亿元,如果按照300元一支的价格计算,已经有190万支疫苗被销往全国各地。如此广大的覆盖面与庞大的数额,如何能不引起人们广大面积的恐慌!社会危害性何谈不大!

 

对于非法疫苗的销售渠道,在央视3月20日播出的《食药监总局要求逐一核查非法经营疫苗案线索》节目中,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朱增法在回答主持人问题时讲到,“向庞某提供疫苗的也都是个人,庞某销售的对象也都是个人,庞某是利用网络,个人对个人的一种购销行为”,而面对主持人提出的“这些医院疫苗怎么能从个人的手里面购买”的问题时,朱增法回答,“这个就是下一步需要调查的重点。从现在个别已经调查出来的情况看,是由个别药品的批发或者经营企业的业务员、经营者从企业套购出来,至于怎么个套购法,这个得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呜呼,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这是我等百姓再熟悉不过的一个官方辞令。在2005年肯德基苏丹红事件中,我们听到的是这一句话,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时,我们听到的是这一句话,在2010年陕西小学生食用蒙牛毒奶粉事件中,我们听到的还是这一句话。可是回头再看,如果说非法疫苗事件早已经是2015年之前的事情,为什么对于社会危害性如此巨大的事件,至今依然对最基本的销售渠道还尚未查清?一般人难免会质问:如果不是此次引发的风波巨大,可能就连这样的官方回复也不可能有,大多数平头百姓将会一如既往地被沦落为“小白鼠”而不可知。

 

梳理这么多年间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好像任何行业都存在内幕,食品行业的内幕,药品行业的内幕,化工行业的内幕,证券行业的内幕,等等等等,我们似乎就生活在一个内幕无孔不入的社会当中。然而,再看我们的官方应对,永远都是我们要“痛定思痛,严格监管”的态度,但其实也无非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运动,抓几个典型官员做一纪律处分,但随后随着新闻旧事的不断更迭,人们的注意力开始转移,伤疤虽未好,但不觉得痛了,所谓的严格监管也就没人再提了,曾经被处分的官员们被搁置几年,再露面已是另一大员身份,又是一条好汉。(例如曾在食品安全部门任职的那位,在轰动一时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下马,如今已转行到药品监管部门任职要员,是谁大家可以自行问度娘。)如此,频发的公共事件一次次地充斥着人们的视野与心灵,口号一遍遍地喊,但对于问题解决之道却依然没有章法。

 

在此说一件有趣但不太上得台面的事情。我所在的办公地点,恰恰是每年两会各位代表、委员驻扎的地方,今年两会期间的一天,偶遇两位谈话间流露出是代表或者委员的人士如厕,其中一人感叹:年年谈到的问题都是这些,但年年情况没有改变,没有任何人提出怎么解决,早又干嘛去了?另一人则发出附和之声。我就这样绝非有意地扮演了一次隔墙有耳的角色。在我看来,仅从这句感慨推断,这两位不知名姓的人士是善意的、有责任心的参政议政人士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至少他们表达了治理乱象的主观意愿。如果让我来引申一下他们的意思,或许就是要有解决问题的思维而非仅仅是提出问题,而问题的解决要综合采取事先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罚的持续性管理措施,而不能等到事件出了,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再去赔不是搞惩罚,以堵住悠悠众口,这显然是不可取的,而我们似乎就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了事后惩罚这一层面,而忽略了其他。事实上,因为代价的过于沉重,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上,“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道理在很大程度上也不应得到适用。可悲的是,在此次非法疫苗事件中,时隔近一年的一句“这个得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使人觉得后背拔凉,看来即使是“严惩不贷”这棵最后的救命稻草,我们也没有牢牢抓牢。

 

当然,从官方对非法疫苗事件的答复中,我们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又熟悉了一个词语叫做套购,也算是新增长了知识。然而何谓套购?至今没有人给出明确的答案,在我理解来看,可能不是什么新名词,而是有些类似于实践中的挂靠。本案的犯罪行为发生在疫苗流通领域,根据我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只有药品批发企业才可以经营疫苗,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且药品批发企业必须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如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等。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在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营疫苗的业务。也就是说,药品批发企业要想经营疫苗必须要遵循严格的审核程序,只有具备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才可以经营疫苗。但也正是基于对此资质的要求,实践中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以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方式借助有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一个名义,多套班子,形象称谓即为挂靠。其实,类似的挂靠我们在其他行业中也经常遇见,例如在建筑工程行业中,无资质的挂靠有资质的,低资质的挂靠高资质的,比比皆是。问题的关键是,挂靠者往往不像被挂靠者一样规范经营,由此造成了实践中的操作乱象与矛盾频发,就如同此次非法疫苗事件中的未采取冷藏措施的行为。然而,无论是哪个行业的挂靠,若没有被挂靠者的默许甚至是配合,挂靠者是很难有机可乘的,背后的纵容者似乎更应该被追责。

 

如果按照官方的答复所称“从现在个别已经调查出来的情况看,是由个别药品的批发或者经营企业的业务员、经营者从企业套购出来”,那么,问题来了,在非法疫苗的经营过程中,存在购与销的两个环节,在购进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已经具备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的配合或者纵容,即便是具有“药品的批发或者经营企业的业务员、经营者”身份的个人,如何又能违规购买疫苗进行经营,除非是偷或者抢。而在销售的过程中,由于疫苗经营涉及资质的要求,正规医疗机构只能接受来源于挂名为“合法疫苗经营企业”的疫苗,必然要求出售者出示企业的资质证明等文件,因此,如果销往正规医疗机构的均是个人销售,这又涉及到挂名销售的问题,没有具备资质企业的合谋,也是无法完成的。当然,若所谓正规医疗机构与非法经营者沆瀣一气,故意从个人处购进疫苗,那又是另外层面的问题。

 

说到此不由想起了出现在我国民国时期的一种盗术,名曰“匐物”,意指盗贼把自己身上的各种盗窃工具带入防备严密的场所,还不能让人发现。由于防盗措施的严密,盗贼在没有办法自行实施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给好处费的方式联合场所内部人士里应外合。在此次非法疫苗事件中,如果最终查明有正规药品批发企业内部人员配合了庞某、孙某的疫苗经营行为,无疑就有点类似于盗贼们实施的“匐物”盗术,只不过盗贼们窃取的是财物,庞某、孙某以及他们的内应们,在钱财之外还盗窃了国民的健康,更加可恨。摆在台前的理应受到严厉追责自不待言,隐藏在幕后的呢?他们借助了自身的职业便利,借助了国家赋予的资质外壳,大行非法之举,其罪行绝不亚于摆在台前的犯罪分子。

 

有人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我们没有经历过老一辈人生活困顿,反而见识了国家的科技进步,享受了国家改革带来的生活富裕,然而,在这个年代里,我们一样亲历了菜不敢吃、药不敢用、气不敢大喘的恐惧。新闻里报导中一件件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已经使得我们麻木,有人感叹我们在弄死自己的路上更近一步的文章也已经被封杀,意思是不可讲,我们要继续下去么?

 

真心希望此次非法疫苗事件是一个契机,真正使得民众用放心的药、吃干净的菜、呼吸新鲜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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